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工作相關要求,現將資格復審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時間及地點
時間:5月29日(周四)8:30-12:00,14:30-17:00
地點:廣州市天河區長興路363號大院,廣東省科學院新材料研究所綜合辦公樓3樓
二、提交材料要求
1.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
報名表粘貼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;學習和工作經歷欄,按時間先后順序,從高中開始,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、何單位學習工作、任何職;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,須寫明學校、院系、專業名稱;為在招考過程中落實回避制度,考生不得漏填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。
2.身份證明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(含臨時身份證。港澳居民應提供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,原件及復印件1份(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)。
3.高等教育階段取得的全部學歷、學位證書,須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;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(2025屆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的,須提供學生證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、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,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)。
4.高等教育階段取得的全部學歷、學位認證報告。內地高校畢業生需同時提供學歷、學位驗證信息;留學回國人員需同時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(境)外學歷、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;在國(境)內就讀取得國(境)外學歷、學位的人員,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、學位認證函??傻卿泴W信網 (www.chsi.com.cn)或教育部 留學服務中心網站 (www.cscse.edu.cn)等網站查詢下載。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(如為電子版認證報告,提交打印件即可)。
5.招考崗位有專業技術職稱要求的,須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。
6.招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,須提供滿足要求年限的勞動合同(工作經歷證明)及社保繳費記錄。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、兼(專)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為工作經歷。工作經歷如由國(境)外機構出具,還應提供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。
7.除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(非在職)外,其他人員報考“限應屆畢業生報考”的崗位,根據《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》及其附件2《報考指南》相關要求,須提供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,如暫緩就業協議、檔案保管證明、未就業證明、離職證明、社保繳納記錄(或社保繳費網站截圖)等材料。
8.相近專業證明。所學專業未列入《公務員專業目錄》(無專業代碼)的,報考相近專業的,須提供畢業證書、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、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。
9.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(非在職)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。其中,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(非在職)以及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(非在職)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。其他應聘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。未按公告規定時限取得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,不予聘用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,視為資格復審不通過。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但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入圍面試人員,取消其面試資格,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。
2.資格復審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,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,一旦發現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,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、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,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。
3.本公告未盡事宜,按《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》及其《報考指南》等辦理。資格復審通過者,方可進入面試。具體面試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,請留意廣東省科學院新材料研究所官方網站上公布的面試工作安排。
考生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、暢通,由官網公布的有關信息及發送的郵件視同送達。如有疑問,請聯系020-87716005(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00)或gdsxclhr@gdinm.com。